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配合各单位做好“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第二章海南省内飞行管理要求第五条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开展海南省内飞行活动,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开展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飞行活动应当办理军航、民航等相关手续,第十条使用“低慢小”航空器作为运输工具开展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飞行活动,第十二条对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的飞行活动,第十三条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物品离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第四章境外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管理要求第十四条使用“低慢小”航空器作为运输工具开展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的飞行活动,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信用管理,加强对“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航行业信用管理,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区域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加强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涉及“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省级空域管理改革协调部门、省级口岸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将“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有关信息,各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管理单位以及飞行活动组织者等相关单位、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和合法使用所掌握的信息,负责协调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等推动海南相关区域空域管理改革工作的地方机构,为海南省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相关单位、人员提供低空飞行公共服务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