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联系电话:0663-8768920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