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要求,大鹏新区总工会将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如下:一、申报范围大鹏新区辖区内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标准且已缴交工会经费或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二、小微企业认定及经费返还(一)小微企业认定,2021年小微企业的认定以2020年度数据为依据,2022年小微企业的认定以2021年度数据为依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将全额返还至其工会账户,在政策时限内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政策实施期内(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半年集中申请一次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即日起受理2021年下半年工会经费返还申报,大鹏新区辖区内小微企业工会按照隶属关系向各办事处总工会递交申请资料,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1.《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附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大鹏新区总工会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