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附件:2021年度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9日2021年度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为做好2021年度《湖里区人民政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十条措施》(厦湖府规﹝2020﹞2号,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政策的对象为注册、税收归属湖里区或厦门自贸片区核心区的工业企业,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如下:(一)企业上规模奖励(第三条)1.2020年首次年产值符合纳统条件,二、申报材料申报奖励的企业(免申报条款除外)均需填写《湖里区2021年度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十条措施申报表》(附件2),(一)给予企业上规模奖励1.符合“申报条件第(一)项第1款、第2款”的,2.符合“申报条件第(一)项第3款”的,提交符合厦门市财政部门公布的《厦门市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附件3)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体现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即生产部分收入情况),(二)给予企业贷款贴息补助1.提交符合厦门市财政部门公布的《厦门市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附件2)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政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体现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3.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确认的2021年度利息支付证明,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4月29日前向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经服办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第(一)项“给予企业上规模奖励”第3款及第(二)项“给予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的,(二)街道办对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初审汇总后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街道汇总表报区工信局,附件:1.湖里区人民政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十条措施2.湖里区2021年度促进工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十条措施申报表及汇总表3.厦门市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