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条件的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2)开展工作,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3.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推荐的园区应为省级以上且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注册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4.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未发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4)进行评价,应积极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我市将视情况公开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工作情况,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17日(联系人:覃永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