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加大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力度,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现拟征集一批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一、征集目的一是鼓励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引进工作,二是引导各区、各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主管部门加强与优质科技服务机构联动,三是鼓励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提升业务水平,二、征集对象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和引进工作,具有相关的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的科技服务机构,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需在我市实质性运营,(二)申报单位必须熟悉并准确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三)申报单位必须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四、申报材料(一)申请表(详见附件1),市科工信局将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审核,针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服务机构名单将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