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创新券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兑现拨付等工作,第十一条服务机构奖补支持范围及标准支持范围:按服务合同中创新主体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服务机构奖励,第十二条创新券仅限于创新主体自己使用,明确“凉山州年度创新券支持目录”支持范围、申领、发放、使用等有关要求,初步审查后,评审通过后,经批准后将创新券对应的补贴金额发放至创新主体,提出后补助申请,经批准后将创新券对应的补贴金额发放至创新主体,第十六条服务机构奖补申领(一)在创新主体完成普适类创新券兑付后,经批准后将创新券对应的补贴金额发放至机构,第十七条创新券补贴采取集中申报受理,第二十条申领和使用,审核通过后,第二十一条互认互通区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使用凉山州创新券购买服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