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开展天然气贸易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奖励(补贴)工作指引》《关于深圳市2022年度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拟奖励(补贴)清单的公示》《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现按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审批流程,公示盐田区2024年度第四批产业发展资金的项目(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其转交项目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