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应用商品有机肥,促进有机替代无机养分,减少化肥投入,根据南湖区农水局、财政局《南湖区商品有机肥补贴操作办法(试行)》(南农水〔2020〕72号)、《关于印发<2023年南湖区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水〔2023〕160号),符合补贴条件的纳入浙江省财政补贴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并同时享受省、市、区财政150、50、50元/吨的补贴,经审核,符合补贴政策的商品有机肥共787吨,补贴资金共19.675万元,现将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573-82838432,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5月16日南湖区2023年度商品有机肥应用补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