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雅安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雅安质量奖包括雅安质量奖和雅安质量奖提名奖两个等次,每届雅安质量奖和雅安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或组织总数均不超过5家,对首次获得雅安质量奖的组织,对获得雅安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三、申报原则雅安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五)近三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雅安质量奖:有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个企业或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雅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雅安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六、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证实性材料组成,(一)申报表: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按《雅安质量奖申报表》(附件)的格式、内容和填报说明要求填写,(三)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第二届雅安质量奖申报表雅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