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珠海市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15日珠海市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24〕72号)要求,有序推动我市建筑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工作,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二、重点工作任务(一)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三)商业楼宇老旧电梯更新,(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四)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五)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区政府(管委会))(六)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产业化”方向推进,积极争取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中央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