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新科规〔2020〕2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厅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现将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联系人:陶柳婷、韦书联系电话:0991-3822204、15099050577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纪检监察电话:0991-3838558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邮政编码:830011附件: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