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市科普教育基地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科普教育基地备案与数据维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经常州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认定的市科普教育基地,根据《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并重新公布新的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两年内不备案或已备案、数据有变化而不维护的市科普教育基地,填写《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备案表》(附件1),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市科普教育基地的摸底排查和对接工作,市科技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对提交备案材料的市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审核和确认,形成新的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进行公布,各地区科普教育基地备案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辖市(区)科技局,市属系统的科普教育基地备案材料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截止日期同上),附件:1.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备案表2.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承诺书3.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备案申报汇总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