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贴时连续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创造就业岗位多少可申请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三、补贴标准吸纳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规定条件人员(简称符合条件人员,补贴标准为3万元;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含)-5人(含)的,四、申请材料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确认表》,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搜索“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对申请材料审核,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对申请材料审核,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确认通过的企业名单、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企业银行基本帐户,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八、网办渠道1.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搜索“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