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开展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一)见习单位范围见习单位必须是高台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要求正常经营3年以上,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的工作岗位,并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部分基本生活补助,设置见习岗位必须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二)见习岗位人员范围高台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岗位设置必须要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五、申报程序见习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见习单位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法人办事→我要办→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申请和见习岗位发布”,见习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县人社局推荐见习单位,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个人办事→我要办→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就业见习→见习人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