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回归保障原本市户籍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建制初衷,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我市户籍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代拟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书面意见可邮寄至: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168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大道办公点二楼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769-22505201,电子邮件发送至:dgylbxk123@163.com,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