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支持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单独申报时,科技成果权属应已归属申报单位,(二)牵头申报企业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分别在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首页加盖项目企业公章,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证明可不出具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需提交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5月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分别在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首页加盖企业公章,(三)申报项目时,企业需提供近三年营业收入且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利润表),(五)项目申报合作单位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明确任务分工、资金投入、新的知识产权归属等,需提供近两年营业收入且每年应不低于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利润表),项目完成时科技成果应转化成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中的一种或多种,并实现商品产业化,在执行周期内由科技成果转化产出商品的销售收入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含),(七)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科技成果的来源证明,转化科技成果须是项目申报单位依法取得或合法使用的下列成果:有效技术成果(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或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或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省(部)级和厅(局)级科技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及验收通过后的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由省科技厅登记的科技成果、或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合法合规取得使用权或转让权的受法律保护的技术秘密,(八)不支持已经进行过转化或转化失败的科技成果,不支持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商业秘密的科技成果,不支持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科技成果,六、咨询电话高新技术处:孟祥丹62048908发展规划与科研诚信处:陈冰62021502附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