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3年度技能人才引培奖励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对2023年4月17日—2024年4月16日期间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突出的区内企业,或为区内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突出的区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和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须列入区人力社保局最新公布的镇海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镇人社发〔2022〕151号),二、奖励标准1、区内企业奖励标准为:年全职引进高级工及以上达到10名、20名、30名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申报自主评价技能人才资质,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奖励标准为:全年为区内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100名、200名、300名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自主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是指企业通过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活动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是指经培训机构开班备案、通过社会化评价机构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的,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2、2023年度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花名册附件2、2023年度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花名册.docx3、镇海区高技能人才引培奖励汇总表附件3、镇海区高技能人才引培奖励汇总表.docx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