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并人社函〔2024〕54号),根据《关于印发〈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并人社发〔2023〕78号)相关精神,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以《太原市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第四条“设立分园应具备的条件”为准,二、申报材料(一)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函件,(二)《太原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三)其它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园区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建设发展规划,2、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3、地方扶持政策,4、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及经营情况佐证材料等),三、有关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务必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我局将组织开展审核认定工作,联系人:市人社局事业市场科李德芳联系电话:0351-403039018635170220附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太原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doc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