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明确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按照《关于征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67号)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前期工作确定,形成备选企业名单下发至各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将分发至各地市),组织辖区名单内中小企业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之融资服务专区(网址:zjtx.miit.gov.cn)”填报有关信息,三、支持政策1.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低成本资金支持,2.入库企业将作为国家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后续融资促进政策的实施基础和重要依据,四、其他要求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入库工作,组织名单内企业认真填报,请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名单内企业申报入库,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11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服务处(邮箱:rzfw0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