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计划的函》、《关于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等名单的通知》(甬乡振组办〔2020〕13号)、《奉化区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18〕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决定拨付萧王庙街道明山剡水风景线、江口街道三迸桥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22万元(详见附件),本次奉化补助资金122万元,从2023年年初预算“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项目列支122万元,列报“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科目,请有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后续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实效,萧王庙街道明山剡水风景线、江口街道三迸桥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补助单位最高补助资金已预拨本次拨付1明山剡水风景线(2019)萧王庙街道100025050江口街道2500溪口镇25002美丽乡村示范村(2019)江口街道三迸桥村36028872合计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