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六部门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绍市经信〔2023〕9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珍珠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补充意见》(诸强制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质量、标准、认证等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经企业申报、专项信用报告查询,现对拟享受2023年度质量、标准、认证财政奖励的66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15日,共5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5-89090409(质量),0575-87919216(标准、认证)附件:2023年度质量、标准、认证财政奖励对象汇总表.pdf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