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用于支持市区林业海洋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需支持的林业海洋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重点工作,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研究制定林业海洋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规划,分别负责项目储备、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区级林业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市本级林业海洋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资金采用项目法进行分配,三、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根据年度确定的林业海洋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重点工作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区级林业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至各区,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需要和林业发展规划,3.各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当地林业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实际,(二)项目法分配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林业海洋相关项目储备库中经相应程序选取确定具体项目,(一)绩效管理1.各级林业海洋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国家、省、市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各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组织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专项资金三年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自评,4.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海洋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