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奉化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我区对2023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一、项目实施情况为贯彻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全面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成果,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奉党办〔2021〕1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3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二轮攀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奉党办〔2023〕3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强村公司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奉农〔2023〕14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二轮攀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委农办发〔2023〕30号)文件精神,我区12个镇(街道)全面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一)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2023年度共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财政预算资金9154万元,(二)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2.根据《关于下拨莼湖街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27号)、《关于下拨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93号)、《关于下拨尚田街道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194号)、《关于下拨舍辋净斗山小微产业园矿地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217号)、《关于下拨莼湖街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218号)、《关于下拨江口街道入股锦辰能源公司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248号)、《关于预拨西坞街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312号),3.根据《关于拨付第二期“强村贷”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26号)、《关于拨付第三期“强村贷”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94号)、《关于拨付第四期“强村贷”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185号)、《关于拨付第五期“强村贷”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272号),4.根据《关于下发2022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先进奖励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109号)、《关于下发2022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先进奖励资金(部分)的通知》(奉农〔2023〕216号),5.根据《关于下发强村公司组建奖励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110号)、《关于下发强村公司组建奖励资金的通知》(奉农〔2023〕313号),(三)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