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综合能源发展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遴选公告为充分发挥澄迈县清洁能源优势,确保能源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扎实做好澄迈县综合能源发展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澄迈县综合能源发展和利用专项规划》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单位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研究内容(一)规划名称澄迈县综合能源发展和利用专项规划(二)编制要点澄迈县蕴含地热能,全面梳理澄迈县能源尤其是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基础和形势,展开我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5.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成果,(三)资料报送《澄迈县综合能源发展利用规划》申报材料递交至澄迈县华成路财政大楼六楼发改委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澄迈县综合能源发展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遴选”,(五)规划进度要求公开遴选规划应按照以下规划进度要求开展研究:1.签订协议,按照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求提交委托协议,承担单位应形成规划中期成果,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召开中期成果评审会,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