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7号)、《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度通过国家级绿色制造审核验收的6家企业进行补助,合计补助220万元(详见附件),附件:乐清市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4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经信〔2022〕25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