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方式(一)免申报项目由市工信局各职能处室牵头组织,同时填报《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2024年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市各职能处室项目审核责任人须在《承诺书》的对应栏签字确认后,指导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单位对照附件1《2024年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各区工信部门和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及职能处室项目审核责任人须在《承诺书》的对应栏签字确认,并附《2024年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程序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3.市工信局相关单位职能处室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结束后将项目评审结果报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并将项目奖补资金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将市政府批准同意的项目奖补资金,免申报项目由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线上发起,按照流程报送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进行审核(详见附件6《泰州初审部门操作手册》),市工信局相关处室报送免申报项目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具体申报材料(含承诺书)、信用审查报告等,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