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5-08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二、关于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工作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工信部平台,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掌握辖区内企业信息更新工作完成情况,提醒未更新信息企业及时完成信息更新,(二)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辖区内企业的重大信息变更审核,安排工作人员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通过“已认定企业管理-重大信息变更管理”模块,附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pdf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