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3〕11号苏农计〔2023〕9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20号苏财农〔2023〕43号)、《关于继续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38号苏财农〔2023〕74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77号苏农计〔2023〕41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93号苏农计〔2023〕48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经严格审核筛选后确定了拟立项项目,经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如下项目(见附件)进行立项,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兴化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反映,联系电话0523-83326606,附件:2023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项目立项汇总表.xls兴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