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企业: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分配方案(2024年)》(金开经发〔2024〕3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培育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预拨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4〕68号)中的项目,二、申报材料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产业集群财政激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2.信用承诺书(附件2),三、申报程序1.根据资金预拨通知,入选项目的企业向经济发展部提交信用承诺书(附件2),明确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投资额、投产时间等内容,2.经济发展部对入选项目的企业提交的信用承诺书进行初审,提出各项目预拨资金数额分配方案,3.资金预拨方案经经济发展部审核通过后,由经济发展部下达资金预拨文件下拨资金,四、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同时在三年内取消开发区各类扶持资金补助资格,2.联系人:经济发展部产业发展科陈佳联系电话:83219384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产业集群财政激励资金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2024年5月8日附件:附件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产业集群财政激励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二: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