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度文旅规上新入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当年新上限上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当年限下转限上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额外给予宣传促销奖励10元/人·次,至少在我县住宿1晚并游览3个以上(含)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或休闲街区,额外给予宣传促销奖励10元/人·次,至少在我县住宿1晚并游览3个以上(含)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或休闲街区的,至少在我县住宿1晚并游览3个以上(含)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或休闲街区的,给予宣传促销奖励60元/人·次,四、旅游宣传促销奖励鼓励县内旅游企业开发旅游新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宣传促销奖励,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