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景宁畲族自治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景银发〔2016〕26号)文件、《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7部门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丽人社〔2022〕2号)文件规定,经初审,下列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7日,即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处联系,电话:0578-5082971,附件:2024景宁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表(第三批)景宁畲族自治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4年5月7日2024景宁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表(第三批)序号姓名人员类别创业实体名称贴息起止日期贷款金额(万元)贴息比例贴息金额(元)备注1吴景超其他浙江景宁森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3.5.07-2023.7.3150全额贴息4663.18合计46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