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56号)、《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县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农组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长沙县2023年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第四批)县级补助经费276.3882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附件:2023年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第四批)县级补助经费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