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农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申报指南下发,请各区镇(街、办)对照指南积极组织农业企业申报,一、申报主体注册于海安市境内的农业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江苏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型企业,三、支持环节支持企业开展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四、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五、申报要求(1)项目资金对实施周期内的建设内容予以补助,(2)一个投资主体只能申报一个补助项目,严禁同一建设内容重复或多头申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近3年项目立项后放弃实施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项目由实施主体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申报信用承诺书,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先进科技应用、试验示范、产学研、知识产权等佐证材料,联系电话:88813792附件:1.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2.海安市财政支农竞争类项目立项申请表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7日农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