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港航管理处关于海口市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处对新坡镇梁陈渡口、龙泉镇卜史渡口年运力运行总量进行审核,现予以公示: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渡口新坡镇梁陈渡口、龙泉镇卜史渡口二、年运力运行总量审核情况经我处认真核查渡口报送的资金补贴申报材料,梁陈渡2号、卜史渡2号额定载客量均为24座,2023年度梁陈渡口、卜史渡口的年运力运行总量情况:1.梁陈渡口年度经营月之和为12个月,年运力运行总量288座(月),2.卜史渡口年度经营月之和为12个月,年运力运行总量288座(月),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共5天时间,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市港航管理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29号,如无异议,将按规定上报审核,海口市港航管理处2024年5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