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资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政办〔2022〕2号)精神,以下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县工信局审核,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且用电量不低于上个月用电量75%(含75%)、企业有参保失业保险,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一次性稳定就业(用电量)补助申请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用电量(万千瓦时)企业参保人数申请奖励金额(万元)春节当月上个月当月用电量占上月用电量比例(%)1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116.79148.8178.48%16082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457.31405.16112.87%35310合计18公示期:2022年4月18日-4月22日,如有疑义,请及时与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