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美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经研究,决定对《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台管规〔2022〕2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台管规〔2023〕6号)等2份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一、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台管规〔2022〕2号)中第二大点“二、鼓励生产企业实行产线分离”的全部内容,二、删除《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台管规〔2023〕6号)第二大点“二、鼓励生产企业实行产销分离”的全部内容,三、该2份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内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2份文件调整内容一览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2份文件调整内容一览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