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有关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进入课后服务文件精神,现就重新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办法(一)自主申报有意向参与我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机构自主申报,之前列入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有意向继续参与的,(二)资格审核区教育文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四)学校二次遴选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从公布的新一轮课后服务“白名单”中进行二次遴选,三、申报对象(一)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四、申报条件(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机构资质须持有审批机关颁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被列入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3.课程要求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浙教办监管〔2021〕32号)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二)其他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专业组织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等)和经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认定的科创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条件执行,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课程费用要明显低于非学科类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二次遴选后,与入围的非学科机构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课后服务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