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7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温州耕读果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浩棋12646.772温州市瓯海区菁思课后托管有限公司詹梦瑶6551.223浙江悠享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汪冰倩13157.54浙江悠享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周倡2694.735温州别具一格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李琳静3968.686温州别具一格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陈周倡2955.8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