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6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对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第二批128万元及调整收回泸西县第一批的189万元进行测算分配,现将《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第二批及第一批调整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联系方式:0871-63630112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邮编:650021附件: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第二批及第一批调整分配方案云南省财政厅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