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评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2)建设单位: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开发区,(4)建设内容:对现有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联系人:王部长电话:13706816231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评价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698号浙大科技园D区408室联系人:张工电话:0791-88116290四、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请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邮箱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附件:公众意见表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来源:金溪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