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海安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实心砖,南通汇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5、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隔墙板、砂)B06、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外墙板、砂)B06,常熟圣佳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B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5、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隔墙板、砂)B05、B06、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外墙板、砂)B06,河北中泰天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建筑用泡沫玻璃制品Ⅰ型(A级,仅用于屋面)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