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规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要求:“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泸州初迈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补贴共计9000元,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请在公示期内向龙马潭区就业局反映,附件:公示花名册.xlsx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