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我局制定了《江门市2022年省下达地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及电子件(word版及PDF盖章版)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三、未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7:00时,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