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上一轮退耕还林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兑付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197号)及榆林市林业局榆林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的通知》(榆政林发〔2017〕95号)和榆林市林业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天保资金和退耕还林新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榆政林发〔2018〕138号)、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森林资源管护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林发〔2019〕12号)、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林发〔2019〕91号)、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林发〔2020〕35号)、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林发〔2021〕2号)、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林发〔2021〕185号)文件精神,经核查,全市1999年至2005年度退耕还林新纳入公益林补偿的涉及补偿的对象已经具备发放2018年至2021年的批次款项,现将补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神木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m.gov.cn/),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如持有异议,请向市林业局如实反应相关情况,投诉监督电话:神木市林业局电话,0912—8312705,神木市天然林保护站电话,附表:1、神木市1999年退耕还林转生态公益林到户发放分配表2、神木市2002年退耕还林转生态公益林到户发放分配表3、神木市2003年退耕还林转生态公益林到户发放分配表4、神木市2005年退耕还林转生态公益林到户发放分配表附表下载.xlsx神木市林业局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