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4〕5号)(详见附件)要求和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数据信息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绿色建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二、入库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材产品,其生产企业可提出入库申请,(二)符合《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的产品,(四)国家和山东省鼓励推广应用的其他产品,登记信息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分类、产品品牌名、产品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证书、认证检测报告、型检报告、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介绍等,四、其他要求(一)企业自愿申请入库,对提供的信息认证和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于5月10日前将开展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市级采信库绿色建材产品入库审核,市级采信库信息资料同步推送至省级采信库,(四)各区(市)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力度,采用绿色建材产品的建设工程项目,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0632-8799917,邮箱:zazxzpsjz@zz.shandong.cn,附件:1.《关于做好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通知》2.附件可编辑模板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财政局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