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莆财社〔2016〕247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陈萍英等3人符合见证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594-5952626反映,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拨付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账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再拨付至申请个人银行账户,附件:北岸经开区2024年3-4月见证补贴人员名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2024年4月28日北岸经开区2024年3-4月见证补贴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工种等级补贴标准拟补贴金额1陈萍英育婴员四级100010002曾思颖茶艺师三级150015003陈少青茶艺师四级10001000合计3500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