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做好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工作站,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级或重庆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3.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等开展科技创新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程序工作站申报和认定工作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区县博管办审核推荐、市博管办认定备案的方式开展,申报单位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三)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五、有关要求(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应高度重视工作站设立工作,(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博士后配套政策和服务,联系电话:88152120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系统操作手册2.各区县(自治县)博管办联系方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4年4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1.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