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税〔2024〕4号)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特此通知,附件:资阳市2023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资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商务局2024年4月15日附件资阳市2023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地区序号企业名称市本级1资阳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资阳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雁江区3四川资阳欣圆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安岳县4四川安岳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乐至县5四川乐至鼎顺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