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企业从西充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遴选产生,按其实际用于企业孵化的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给予一次性每平方米3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后补助,给予一次性每平方米15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后补助,备案为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认定或备案为国家、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定或备案为“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五、激励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支持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涉农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对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企业,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情况,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按照经过国家统计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的0.5%、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后补助,十一、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认定,对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并登记的科技成果,给予科技成果权属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件。